政策版本:1.2-draft | 生效日期: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上海洞析巨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是 AECS 智能内容合规审核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的运营者与个人信息处理者。本《隐私政策》说明我们在您使用本服务时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
本服务面向个人用户提供,注册需要您的手机号。网页端通过"手机号 + 短信验证码"注册登录;微信小程序端通过微信授权登录,并可使用微信手机号快速验证绑定手机号。手机号是您在本服务中的账号唯一标识,属于必要信息,不提供则无法完成注册。
本服务仅向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人提供,不面向未成年人,也不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您上传的内容不会用于训练或微调任何人工智能模型,不会写入本服务的检索知识库,不会跨用户复用,也不会向第三方二次分发。
本政策中以加粗形式标注的内容,涉及您的重大权益,请重点阅读。
我们遵循合法、正当、必要与诚信原则,只收集为实现本服务功能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具体如下:
| 信息类型 | 具体项 | 收集场景 | 使用目的 | 是否必要 |
|---|---|---|---|---|
| 手机号 | 手机号码 | 网页端注册/登录;小程序微信手机号快速验证 | 创建并识别账号、登录鉴权、账号找回 | 必要(不提供无法注册) |
| 短信验证记录 | 手机号、6 位验证码、生成与过期时间、使用时间、失败次数、请求来源 IP | 点击"获取验证码"时 | 校验验证码有效性;按手机号与 IP 维度限流,防止短信轰炸与暴力枚举 | 必要(安全所需) |
| 微信账号标识 | 微信小程序 openid、微信开放平台 unionid | 仅小程序端,您主动发起微信授权登录时 | 识别微信身份、关联到您的账号 | 小程序端登录方式的必要信息 |
| 账号资料 | 账号名(默认取手机号)、昵称(默认为"用户"+ 手机号后四位,可修改)、头像、最后登录时间 | 注册时自动生成;您可在个人中心修改昵称 | 在界面上标识账号 | 非必要(昵称、头像可不修改) |
| 登录凭据 | 登录令牌的哈希值;账号密码字段填充为随机值的哈希(C 端不使用密码登录,我们不掌握您的明文密码) | 登录成功时 | 维持登录状态、刷新令牌 | 必要 |
| 同意留痕 | 协议同意时间、所同意的协议版本号、成年确认时间 | 注册时勾选三项确认后 | 证明您已就本政策与《用户协议》作出单独同意,并已确认成年(法定留痕义务) | 必要(法定义务) |
| 邀请关系 | 您的专属邀请码;邀请人与被邀请人的账号 ID、所用邀请码、是否已发放奖励 | 注册时填写他人邀请码,或他人使用您的邀请码 | 发放邀请额度奖励、防止重复兑换 | 非必要(不填写邀请码不影响注册) |
| 您上传的内容 | 品牌 Brief 文档(PDF)、笔记清单文件、待审核的标题与正文、图片、视频,以及您填写的达人平台名称、平台昵称、平台账号 ID、粉丝数、主页链接等 | 创建项目、提交审核时 | 解析生成审核规则;对内容进行合规审核并输出结论与建议 | 使用核心功能所必要 |
| 文件元数据 | 原始文件名、存储路径、文件大小、MIME 类型、文件类型、上传者、视频转码状态 | 上传文件时自动生成 | 文件管理、视频转码、审核任务调度 | 必要 |
| 服务输出 | AI 生成的审核规则、审核结论与违规项标注、修改建议、审核报告、素材审核记录 | 使用审核功能时自动生成 | 向您展示与交付服务成果,供您复核与导出 | 必要 |
| 操作日志 | 操作账号 ID、操作类型(登录、创建项目、提交审核、导出报表、注销等)、操作模块与结果、操作对象、变更前后数据、IP 地址、浏览器 User-Agent、耗时、错误信息、发生时间 | 您执行受审计的操作时 | 安全审计与溯源、故障排查、履行算法备案与内容安全监管要求的留痕义务 | 必要(法定义务与安全所需) |
| 配额与流水 | 两类额度的累计获得与消费数量、每笔变动的时间、原因与经办人 | 注册赠送、使用功能扣减、邀请奖励时 | 额度计算与对账、异常刷量核查 | 必要 |
| 投诉举报信息 | 投诉类型、投诉内容与诉求、您选填的联系方式、投诉对象线索、提交人账号 ID(登录时)、提交来源 IP、处理状态与处理说明 | 您通过站内表单提交投诉举报时 | 受理与处置投诉举报、向您反馈处理结果、防止表单被刷、事后溯源 | 联系方式为选填(可匿名投诉,但匿名时无法反馈结果);IP 为安全所必要 |
| 通知 | 站内通知内容与已读状态 | 审核完成等事件触发时 | 向您推送服务状态变更 | 必要 |
我们不收集:您的身份证号、人脸或其他生物识别信息、行踪轨迹、金融账户、健康生理信息、宗教信仰、特定身份等信息。本服务的注册流程不收集电子邮箱。本服务当前不存在面向个人用户的支付流程,注册与使用不需要您提供任何支付信息。
本服务未接入任何第三方统计分析、广告或用户画像 SDK,不进行个性化推荐或定向广告投放,不基于您的个人信息作出对您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自动化决策。
2.1 我们不收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列举的敏感个人信息(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本服务在处理您上传的图片与视频时,不进行人脸识别、声纹比对或任何以识别特定自然人为目的的处理:文字识别(OCR)与语音识别(ASR)仅用于提取素材中的文案与口播内容以供合规比对。
2.2 手机号虽不属于上述列举的敏感个人信息,但属于可直接定位到您本人的重要个人信息。我们对其采取的保护措施见第七节,除向短信服务商发送验证码所必需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2.3 您上传的内容中可能包含第三方的个人信息(例如达人的平台昵称与主页链接、素材画面中出现的人物、消费者评论等)。对于这部分信息,您是提供者,应当自行确保具备合法性基础;我们仅在为您完成本次审核所必需的范围内处理,不作其他用途。我们建议您在上传前对与审核无关的第三方信息进行遮挡、裁剪或去标识化处理。
3.1 提供核心功能:解析 Brief 生成审核规则,对您提交的文本、图片、视频执行合规审核,生成审核结论、违规标注与修改建议,并支持导出报告。
3.2 账号与安全:注册登录鉴权、维持登录状态、验证码限流与防刷、异常行为识别、封禁与解封。
3.3 法定义务:内容安全检测与违法不良信息拦截、操作日志留痕、投诉举报受理与处置、配合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检查。
3.4 服务通知:推送审核完成、额度变动等与您使用本服务直接相关的站内通知。我们不发送营销推广信息。
3.5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或上传内容用于:模型训练与微调、跨用户复用、对外销售、共享给广告主、构建用户画像或个性化广告。
3.6 目的变更。如需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目的,我们将事先向您说明并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为实现本服务的功能,我们需要将部分信息提供给下列第三方处理。下表为完整清单,除此之外我们不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所有受托方均受合同约束,只能按我们的指示、在本表载明的目的范围内处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接收方 / 服务 | 提供的信息 | 目的 | 依据与性质 |
|---|---|---|---|
| 阿里云短信服务 (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 |
您的手机号、验证码内容 | 向您下发登录验证码短信 | 履行合同所必需;委托处理 |
| 阿里云百炼 · 通义千问 (Qwen-Max、Qwen3-VL-Plus) |
待审核的文本内容、图片的可访问地址、视频抽帧图、审核规则文本 | 由大模型生成审核规则、审核结论与修改建议 | 履行合同所必需;委托处理。不用于该模型的训练或微调 |
| 阿里云内容安全 (Green 内容安全) |
待审核的文本、图片、视频抽帧图 | 检测违法不良信息并按风险等级拦截或提示 | 履行法定义务;委托处理 |
| 阿里云对象存储 OSS | 您上传的 Brief、图片、视频等文件及其转码、抽帧产物 | 文件存储与分发 | 履行合同所必需;委托处理 |
| 阿里云智能媒体管理 IMM | 您上传的 Brief 文档 | 将文档转换为页面图片,供视觉规则提取 | 履行合同所必需;委托处理 |
| 阿里云媒体处理 MPS | 您上传的视频文件 | 视频转码标准化,使其可被后续审核环节处理 | 履行合同所必需;委托处理 |
| 阿里云智能媒体服务 ICE | 您上传的视频/音频文件 | 语音识别(ASR),提取口播文案用于合规比对 | 履行合同所必需;委托处理 |
| 阿里云文字识别 OCR | 视频抽帧图片 | 识别画面中的文字(字幕、贴片),用于合规比对 | 履行合同所必需;委托处理 |
| 阿里云向量检索 DashVector | 仅提交检索用的查询文本(由规则与内容摘要构成) | 检索规则知识库中的相似示例,提升规则生成质量 | 履行合同所必需;为只读检索,您的内容不写入该知识库 |
| 阿里云 STS 临时凭证服务 | 不涉及您的个人信息 | 签发限定范围的临时上传凭证,供浏览器直传文件 | 履行合同所必需 |
| 微信开放平台 / 微信小程序 (腾讯) |
小程序端:登录临时凭证 code、小程序 AppID;换取 openid、session_key 与您授权的手机号 | 完成微信授权登录与手机号快速验证 | 基于您在微信侧的主动授权;仅小程序端发生 |
4.1 依法披露。在下列情形下,我们可能在必要范围内提供您的信息而无需另行征得同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为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所必需的;响应司法机关、监管机关依法出具的法律文书的;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保护自然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的。
4.2 我们承诺:绝不出售您的个人信息,也不为营销目的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4.3 主体变更。如发生合并、分立、解散或被宣告破产,我们将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履行本政策的义务;接收方变更原有处理目的、方式的,将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5.1 存储地点。您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阿里云云计算设施(数据库、对象存储与服务器均在境内区域)。我们不向境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如未来确有跨境需要,我们将另行依法履行告知、单独同意与安全评估程序。
5.2 存储期限。我们仅在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具体如下:
| 数据 | 保存期限 | 期限届满后的处理 |
|---|---|---|
| 账号信息、上传内容、审核结果、配额与流水、通知 | 账号存续期间;您也可随时在服务内自行删除具体文件或项目 | 您注销账号时,上述数据在同一事务内一并删除,删除后不可恢复 |
| 短信验证记录(含手机号与 IP) | 目前无定期清理任务,随账号注销时按手机号删除 | 【待确认:应补充按验证码过期时间的定期清理,并在本表写明具体天数】 |
| 操作审计日志 | 系统每日执行清理,保留天数由部署配置决定(程序默认 90 天)。算法备案材料承诺的留存期为 180 天 | 超期记录自动删除;账号注销时保留日志本体但摘除用户标识作匿名化处理 【待确认:生产环境需将保留天数显式配置为 180 天,使其与备案承诺一致;未确认前本页不得写"180 天"】 |
| 投诉举报工单 | 不少于 6 个月(系统未设自动清理) | 涉及重大内容安全或个人信息事件的,按规定延长保存 |
| 对象存储中的原始文件 | 账号注销时删除文件记录;对象存储中的文件对象由异步任务清理 | 【待确认:异步清理的执行周期与最长滞留时间需产品/运维确认后写明】 |
5.3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要求延长保存的,从其规定。超出保存期限后,我们将删除或作匿名化处理。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下列权利。我们已在产品中提供对应入口;凡本节标注为暂未提供自助入口的,您可通过第九节的投诉举报渠道提出,我们在核验身份后处理。
| 权利 | 范围 | 行使方式 |
|---|---|---|
| 查阅 | 账号资料、操作日志、额度余额与流水、我提交的投诉工单、我的项目与审核结果 | 登录后在"个人中心""额度中心""我的投诉"及各业务页面查看 |
| 更正 | 昵称 | 个人中心内直接修改 |
| 更正(手机号) | 绑定手机号 | 暂无自助换绑入口,请通过投诉举报渠道申请,我们核验后处理 |
| 删除 | 已上传的文件、具体项目与笔记 | 在对应页面内删除 |
| 注销账号 | 账号及其名下全部业务数据 | 个人中心发起注销,需手动输入"注销"二字二次确认;提交后即时执行且不可恢复。超级管理员账号不支持自助注销 |
| 撤回同意 | 对本政策与《用户协议》的同意 | 当前没有单独的"撤回同意"开关:由于手机号等信息是提供服务的必要前提,撤回同意的方式是注销账号。撤回或注销不影响此前基于您的同意已进行的处理的效力 |
| 复制与可携带 | 个人信息副本、向其他处理者转移 | 暂无自助导出入口(报告与报表可在业务页面自行导出)。请通过投诉举报渠道提出,我们在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时提供转移途径 |
| 解释说明 | 要求我们解释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 通过投诉举报渠道提出 |
| 投诉 | 对个人信息处理有异议 | 站内投诉表单选择"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类别,或发送邮件至投诉邮箱(见第九节) |
6.1 身份核验。为防止他人冒用您的身份行使权利,我们在处理请求前会核验您的身份。核验所需的信息仅用于本次核验。
6.2 响应时限。我们在收到请求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研判,6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情况复杂的可依规延长并向您说明。拒绝请求的,我们将说明理由。
6.3 救济途径。如您认为我们的处理侵害了您的权益,且与我们协商未果,您可以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1 传输与存储:全站启用 TLS 加密传输;账号密码字段以 bcrypt 加盐哈希存储;登录令牌以哈希形式存储。
7.2 访问控制:接口层按账号与角色鉴权;投诉人的提交 IP 被标记为永不对外输出;联系方式仅对处理投诉的管理员可见。
7.3 会话安全:登录令牌以 HttpOnly Cookie 下发,生产环境启用 Secure 与 SameSite=Strict;访问令牌有效期 15 分钟,刷新令牌 7 天。注销或退出登录时清除凭据。
7.4 滥用防护:验证码下发按手机号与 IP 双维度限流,验证码 5 分钟过期、校验失败达上限即作废;投诉提交按 IP 单日限流。
7.5 审计与溯源:关键操作留痕(含登录、导出、注销),支持事后追溯。
7.6 受托方管理:与所有技术服务商约定处理目的、期限与安全义务,禁止其超范围使用或再委托。
7.7 安全事件响应。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我们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规定告知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并以站内通知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您。
7.8 请您理解:互联网环境并非绝对安全,我们将持续努力提升防护水平,但无法保证信息百分之百的安全。
8.1 我们使用 Cookie 与浏览器本地存储维持您的登录状态与少量使用偏好,不使用任何第三方广告或统计 Cookie。
8.2 具体包括:
(1)登录令牌 Cookie(HttpOnly,浏览器脚本无法读取):访问令牌有效期 15 分钟,刷新令牌 7 天;
(2)浏览器本地存储(localStorage / sessionStorage):登录令牌与当前登录账号的展示信息、"记住我"选项,以及规则编辑弹窗的草稿内容(草稿仅保存在您的浏览器本地,不上传);
(3)小程序端使用微信提供的本地缓存维持登录态。
8.3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设置清除上述数据,清除后需要重新登录,未提交的规则草稿会丢失。
9.1 本服务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注册时必须勾选"我已年满 18 周岁,本服务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未勾选的注册请求会被服务端直接拒绝,勾选时间作为成年确认留痕保存。
9.2 我们不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若我们发现或经举报确认某账号由未成年人注册使用,将停止提供服务并删除该账号及其相关个人信息。
9.3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未经其同意注册使用本服务的,可通过第十节的渠道联系我们要求删除,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处理。
10.1 投诉举报渠道:
(1)站内表单:getaecs.com/complaint。该页面无需登录即可访问与提交,支持匿名投诉(匿名提交时无法向您反馈处理结果)。可选择的事项类别包括:违法不良信息、内容质量与准确性、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含行使查询/更正/删除权利)、知识产权、账号与权限、服务与功能,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受理的事项;
(2)投诉举报邮箱:complaint@getaecs.com。请在邮件中说明投诉对象、具体情形与您的联系方式。
10.2 处理时限:自收到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研判,自登记之日起 6 个工作日内核查处置完毕并反馈结果;情况复杂的可依规延长并向您说明。不予受理的,我们将说明理由。
10.3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_【待确认:《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要求达到规定数量的处理者指定负责人并公开联系方式;是否指定及具体联系方式由法务/公司确定】
11.1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政策。修订后的版本将在本页面公布,并同步更新页首的版本号与生效日期。
11.2 发生下列重大变更时,我们将通过站内显著提示等方式告知,并重新取得您的明示同意: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处理目的或方式发生实质变化;第三方共享清单发生实质变化;您行使权利的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或投诉渠道发生变更。
11.3 系统记录您同意时所对应的政策版本号,用于判断在改版后需要重新征求同意的用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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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邮箱:complaint@getaec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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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